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,从3月13日起,我市湿度升高,扩散条件转差,污染持续累积,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。经研究决定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自2024年3月13日18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,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鼓励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,坚决防止“一